机关各处(部)室、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推动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提升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同时加强在研课题的过程管理,确保课题研究质量,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26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申报和2025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标准
1.2026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设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课题方向 |
类型 |
立项数 |
资助金额/项 |
研究周期 |
自然科学类 |
重点 |
3项 |
1.5万 |
不超过3年 |
一般 |
10项 |
0.5万元 |
不超过2年 |
青年 |
3项 |
1万元 |
不超过2年 |
人文社科类 |
重点 |
1项 |
1万 |
不超过3年 |
一般 |
3项 |
0.5万元 |
不超过2年 |
青年 |
1项 |
1万元 |
不超过2年 |
党建思想政治研究专项 |
重点 |
1项 |
1万 |
不超过3年 |
一般 |
1项 |
0.5万元 |
不超过2年 |
就业创业
|
重点 |
1项 |
1万 |
不超过3年 |
一般 |
1项 |
0.5万元 |
不超过2年 |
(二)选题方向
申报人可根据申报指南选题(附件1),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选选题。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主持校级课题限报1项,参与在研校级课题数量限1项。项目组一般由3—6人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主持人)限1名。立项后确需变更项目组成员的,须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2.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过省级课题,在所申报课题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前期成果。
3.青年课题负责人:2026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且主持过两个市级课题或者一个省级课题者。
4.已主持校级课题且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次新课题;仅参与在研课题的人员,符合条件可正常申报。
(四)结题成果要求
所有结题成果须为本课题研究周期内产出,以往成果一律不得冲抵、替代本课题结题要求。论文仅限正规公开发行学术正刊(龙源数据库收录期刊不列入认定范围),增刊、特刊、电子内刊、会议摘要不予认定,仅出具录用通知未见刊的成果,结题时暂不予认可。
1.重点课题:须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取得2项专利授权,或形成2项其他标志性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须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取得1项专利授权,或形成1项其他标志性研究成果;
3.青年课题:须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取得1项专利授权,或形成1项其他标志性研究成果。
“其他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专著、规划教材、研究咨询报告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软件著作权登记、省级及以上行业标准或教学标准发布等。课题负责人可根据实际研究情况,可采用多种成果形式组合达标。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全套材料可从学校官网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专栏或科研管理系统下载,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2)及活页(附件3)。
2.本次课题采用线上科研平台统一申报、评审(科研管理系统内网访问地址:http://172.16.2.67:8080,校外访问地址:http://111.8.184.68:8082 账号:教师工号 初始密码:kyxt@身份证后四位,科研秘书/部门负责人的初始密码为:Kyxt@身份证后四位)。为保障评审公平公正,申报活页文件仅命名为“课题名称”,严禁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等个人信息。申报书请上传Word版本及课题负责人和成员签字后的PDF版本。
3.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已承担学院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或校级课题被撤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主持项目,项目主持人与项目参与人名字不得同时出现在两项以上课题中;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多头申报是指一个项目向不同部门申报;重复申报是指一个项目向一个部门反复申报)
4.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7点,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其他事项
(一)科研诚信要求
1.所有课题申报、在研研究工作均须严格恪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一稿多投、代写代发、虚假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投稿前须自行完成查重,全文文字复制比控制在15%以内;学校将在结题阶段统一开展学术不端检测,对重复率超标成果不予认定,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作延期结题处理。
2.科研诚信实行终身追溯,课题结题后经查实存在学术违规行为的,撤销相关成果、追回科研经费,并按照学校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严肃追责。
(二)成果标注规范
所有课题产出的论文、著作、专利、研究报告、教学资源、获奖成果等全部成果,均须统一标注:taptap点点足彩校级科研课题资助(课题编号:XXX),课题编号为唯一标识。未按要求标注、同时标注多个课题编号的成果,结题时一律不予认定。
(三)申诉渠道
申报评审结果、结题结果公示后,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德远楼537办公室)
联系人:聂可
联系电话:0730-3068028
附件:
1.2026年科研课题申报和论文发表指南
2.taptap点点足彩纵向科研项目申报书
3.《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
2026年7月2日